法律解答:工伤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首先,工伤职工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体现了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变化的合理补偿。用人单位有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义务,劳动者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关键在于医疗期满后劳动者的工作能力状况及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实务建议:工伤职工要注意保留自己工伤病情、医疗期等相关证据。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需提交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