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职业病工伤鉴定需先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核心分析:首先要认定工伤,这是鉴定职业病工伤的前提,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工伤后,根据受伤情况及医疗资料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用人单位有及时申报工伤的义务,职工有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的义务。关键在于准确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及相关劳动关系等证据。实务建议:职工应及时保存好职业病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职业病情况的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工伤认定后,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按通知参加鉴定并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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