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开始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而言,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多数情况下,产假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比如,预产期是10月1日,那么9月16日左右就可以开始请产假。此外,如果出现早产等特殊情况,应根据医生建议及时开始休产假。具体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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