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辞职时年假没休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2. 双方可协商安排补休年假。若用人单位同意,可安排在离职前补休完毕。3. 若用人单位既不安排补休,又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需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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