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离职当月公司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若公司离职当月不交社保,员工可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其依法缴纳。沟通时注意留存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3. 若协商不成,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补缴社保费用,并可对其进行处罚。例如,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 员工还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仲裁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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