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公司注销状态:首先要确认公司是否已完成全部注销流程,包括工商注销登记等。2. 变更被申请人:若公司注销但未清算,以公司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作为被申请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3. 要求清算主体担责:若公司已清算,可要求清算主体在公司资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清算主体如存在未依法清算等过错,需对劳动者权益负责。4. 准备充分证据:无论被申请人是谁,都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在仲裁中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