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了 8 个月,就应支付 7 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2.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3. 若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后,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总之,工作不到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二倍工资差额,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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