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被迫离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2. 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3.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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