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意外死亡,家属可获多项补偿:1.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笔费用用于支付丧葬事宜开销。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按上述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补偿。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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