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可以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对于一裁终局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救济途径,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但用人单位提起诉讼时,需遵循法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参与庭审,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提起诉讼并不必然改变仲裁结果,最终仍需依据事实和法律由法院作出裁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