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了5个月,那应支付4个月二倍工资差额。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2.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注意收集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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