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签订劳动合同。法人代表作为法人的代表,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法人承担责任。法人代表与法人之间并非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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