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包含几个要点:一是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上;二是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三是本人承担的责任不能是主要责任。比如,正常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碰撞,且交警认定本人为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这种情况就可认定为工伤。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也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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