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职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随意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履行了上述程序,劳动者就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单位以劳动者无故辞职为由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如果因劳动者的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总之,无故辞职单位不能扣工资,但因辞职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可依法要求赔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