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平均工资的确定依据如下:1. 正常出勤月工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数额计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包含各类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例如奖金,如季度奖、年终奖等;津贴像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等;补贴如交通补贴、餐补等都应计算在内。3. 剔除加班工资等:加班工资不属于正常出勤月工资范围,应予以剔除。计算平均工资时,按照上述规则准确核算,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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