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向员工明确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其次,告知员工缴纳社保对其自身的重要性。社保能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障,在年老、生病、失业、工伤时可减轻经济负担。3. 再者,若员工仍坚持不缴纳,应出具书面通知,表明单位立场和后果。若员工因不愿缴纳社保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其自行承担。4. 最后,如员工拒不改正,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对单位进行处罚。单位要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维护员工和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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