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2. 若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员工不同意续签导致合同终止的,单位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3. 若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签,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总之,关键在于单位续签时的条件以及员工的意愿,以此来确定单位是否需对员工进行赔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