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录音方式固定其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比如在沟通时提及欠薪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录音属于电子数据,可作证据。2. 收集工作证、工作服、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间接证据来佐证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情况。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工作时长,有助于推算应得工资。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协助调查收集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可根据职权要求单位提供工资支付记录等资料。4. 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证据及调查情况裁决。即使缺乏直接证据,只要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也可能支持诉求。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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