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找以下部门:1. 劳动监察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与用人单位就工资等问题产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部门会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等款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4. 当地信访部门:可通过信访反映工资拖欠问题,寻求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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