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只要超过了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旦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 2.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支付工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3. 劳动者要及时关注工资支付情况,遇到拖欠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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