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工人能否获得赔偿金及具体数额需视情况而定。若工厂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例如,工人在工厂工作5年,月工资5000元,工厂搬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那么工厂应支付5000×5 = 25000元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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