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三次续签后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虽未直接对应题干情况,但可类推适用经济补偿标准。核心分析: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有义务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续签次数以及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合法性。实务建议:劳动者应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的证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等环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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