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孕妇合同到期,应顺延至其哺乳期满。怀孕期间遭辞退,孕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继续履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首先,基于保护孕妇权益,合同到期应顺延。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有不得在女职工孕期等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孕妇有要求继续履行或获得赔偿的权利。关键在于确认孕妇处于孕期且用人单位存在辞退行为。实务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证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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