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不存在上满多少天必须交社保的说法。3. 公司应按时足额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保费用。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员工有权要求补缴,以保障自身的社保权益,确保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方面能依法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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