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劳动局会进行调查核实。确定用工事实等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合同签订情况。3. 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签,劳动局会进一步采取措施。比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赔偿。劳动局会在整个过程中起到监督、协调和推动问题解决的作用,促使双方依法依规处理用工合同未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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