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合规角度看,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条。若不签工资条就发工资,可能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2. 对劳动者权益保障而言,工资条是确认工资构成、数额等的重要凭证。没有工资条,劳动者难以直观知晓工资明细,如加班工资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补贴是否足额等,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3. 当发生劳动纠纷时,若没有工资条,劳动者举证工资数额、支付情况等会存在困难。而工资条能清晰显示工资支付的各项信息,有助于劳动者在维权时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所以,不签工资条就发工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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