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企业破产时应优先清偿职工工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 其次,职工可通过申报债权来维护自身权益。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说明工资数额、工作时间等情况。3. 再者,若企业有可供执行财产,管理人会依法处置用于支付工资。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按比例分配。4. 最后,职工还可关注企业破产程序进展,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必要时可通过工会或法律援助等途径,进一步保障自身获取工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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