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形下: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转移到其他单位,且两个单位之间签有协议约定工龄连续计算等事宜,那么老单位已工作的年份会算入新单位工龄。比如,劳动者在A单位工作5年后,劳动合同转移到B单位,若两单位有协议,这时工龄就是5年加上在B单位工作的时间。2. 特殊情况:若两个单位之间没有相关约定,新单位通常会重新计算工龄。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例如,因单位合并等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转移到新单位,工龄应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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