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约解除情形:1. 未协商一致且无合法理由,随意解除。例如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就直接辞退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2. 经济性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如未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未听取意见等,违反第41条规定。劳动者违约解除情形:1. 违反服务期约定。如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却在服务期内擅自离职,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到竞争单位工作或从事竞争业务,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符合第2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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