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身体不好已达到不能胜任工作的程度,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如果身体不好属于职业病等工伤范畴,需按工伤程序处理,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3. 若仅是一般身体不适,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通常需按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离职。如无约定,一般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总之,身体不好离职时间要根据具体病情及是否符合法定情形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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