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认定复议期间,工伤认定一般不停止执行,即生效。2. 这是为了保障受伤职工能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维持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3. 不过,如果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提供了足额担保,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工伤认定决定可以停止执行。4. 例如,职工在工伤认定复议期间,仍可依据生效的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待遇。但如果复议结果改变了原工伤认定结论,可能会影响后续待遇的享受及责任承担等情况。总之,复议期间通常工伤认定生效,但存在特殊停止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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