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了三个月,单位没签合同,那除正常工资外,还应额外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虽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仍需补签合同。3. 若因单位不签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如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等,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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