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还辅修了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拥有17年法律领域的深耕经验。他有法院审判、知名上市公司法务管理、专职律师三重核心从业经历,是一位兼具司法视野、商业思维和实战能力的复合型资深律师。明先生与明女士是父女关系。明女士早年出嫁,将户口从南充市顺庆区搬罾街道竹林寺村迁出,落户至丈夫所在村组,并在当地依法申请获批宅基地、自建房屋,长期在该村生活。2019年,明先生作为户主的家庭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获得了房屋拆迁补偿款及购房补助款,款项统一发放至明先生账户。之后,明女士以“曾是该户家庭成员”为由,要求分割578604.66元拆迁补偿款。明先生及家人认为,明女士早已婚嫁迁户,在新居住地已享受宅基地及建房权益,未对案涉被拆迁房屋有任何出资与贡献,无权主张分割,于是委托陈凤义律师代理应诉。陈凤义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开展应诉工作。他首先核查户籍与宅基地事实,调取户籍登记、户口迁移、婚姻登记资料,确认明女士已婚嫁迁户,不属于原户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嫁入地已获批宅基地并建有自有住房。接着,固定房屋出资贡献证据,收集村委会证明、村民证人证言、房屋修建记录、资金支付凭证,证实案涉房屋由明先生之子明诚出资修建,明女士未出资、未出力、未参与维护。然后,精准适用法律原则,依据《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规定,提出明女士已在新户籍地享有宅基地权益,不得重复主张原户籍地拆迁利益。同时,梳理拆迁政策依据,对照拆迁补偿协议、面积确认表、部门调查笔录,证明明女士已备注“婚迁迁走”,不属于本次拆迁安置受益主体。在庭审中,围绕主体资格、共有基础、贡献义务、法律规定层层论证,全面驳斥原告诉请。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陈凤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明女士要求分割578604.66元拆迁补偿款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31元由原告明女士自行承担。在陈凤义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明先生一家成功保住全部拆迁补偿款,家庭财产权益得到完整、有力的司法保障。陈凤义律师提示,农村拆迁补偿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则与实务认定标准。农村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已在新居住地取得宅基地的,不得重复享受原户籍地拆迁利益;拆迁补偿分配以产权归属、出资贡献、户籍登记、实际居住、成员资格为核心依据,不当然按亲属关系分割;户口迁出、外嫁另立家庭、已取得宅基地的,一般不再属于原家庭拆迁补偿款共有人;对房屋无出资、无修缮、无共同生活、无贡献的,即便有亲属关系,也无权主张分割。遇到拆迁款分配、家庭财产争议等纠纷,务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固定证据、精准适法,最大限度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在法律纠纷面前,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陈凤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守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