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出租方仍成功追回7万余元场地占用费!
解析
案件概况:使用场地却拖欠费用
我方当事人将办公场地提供给对方使用,对方在使用后却长期拖欠场地费用与水电费。对方还以合同无效、场地未全部交付、无法办理执照等理由拒绝支付费用。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起诉,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核心事实:揭开案件真相
双方签订了场地使用协议,我方当事人依照协议约定提供了办公场地,对方也正常入驻使用。然而,对方在支付了部分费用后,自2018年11月起开始拖欠场地管理费及水电费,直到2019年3月才搬离该场地。在诉讼过程中,查明涉案场地未取得规划许可,根据法律规定,该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对方在抗辩时提出未足额收房、场地被锁、无法办照等理由,但却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来佐证这些说法。
代理思路:精准应对挑战
面对这样复杂的情况,律师针对“合同无效但已实际占用”的核心情形,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
锁定实际占用事实
律师通过搬离记录、费用支付记录、物业凭证等,固定了对方实际使用场地至搬离当日的关键事实。这些证据清晰地表明,对方确实在一段时间内使用了该场地,这为后续主张场地占用费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无效≠免单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虽然租赁合同无效,但承租人仍应支付场地占用费,且支付标准参照原合同约定。这就意味着,即使合同无效,对方也不能以这个理由逃避支付场地使用费用的责任。
击破对方抗辩
对方所称的未交付场地、锁门、无法办照等情况,均没有书面证据,也没有有效的告知记录。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没有证据支持的抗辩理由依法不予采信。律师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证据论证,成功击破了对方的无理抗辩。
清晰主张费用
律师精准核算了对方拖欠的占用费、水电费,并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在诉讼请求中,每一项费用都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和法律支持,请求合法有据。
裁判结果:正义终得伸张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租赁合同无效,但完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对方全额支付场地占用费73333.33元、水电费2564.65元,并支持逾期付款利息,按法院核定标准自起诉之日计至清偿日。我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全部实现,足额收回了被拖欠的款项。
律师点评:为同类纠纷提供参考
本案是“租赁合同无效但仍可主张占用费”的典型胜诉案例。律师精准把握“无效合同占用对价”的法律规则,没有因为合同效力问题而被动妥协。通过扎实的证据固定使用事实,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对于其他类似的租赁纠纷来说,这个案例提供了权威的参考。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也不要慌张,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遇到纠纷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你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最大程度地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让大家对租赁合同纠纷有更深入的了解,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正确应对。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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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敏律师
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广州执业6年
擅长:
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公司法、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律师简介
律师名:王惠敏执业律所: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1202011178074执业年限:6年个人简介:王惠敏律师,硕士研究生,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多年深耕土地管理和城市更新领域,熟悉土地管理、城市更新、国企管理、税务筹划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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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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