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还辅修了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拥有17年法律领域深耕经验。他有法院审判、知名上市公司法务管理、专职律师三重核心从业经历,是一位复合型资深律师,擅长经济纠纷维权、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下面来看看陈凤义律师经办的这起拆迁款分配纠纷案件。明先生(化名)与明女士(化名)系父女关系,明女士早年出嫁,将户口从父亲所在的南充市顺庆区搬罾街道竹林寺村迁出,落户至丈夫所在村组,并在当地依法申请获批宅基地、自建房屋,长期在该村生活。2019年,因片区项目建设,明先生作为户主的家庭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依照政策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及购房补助款,款项统一发放至明先生账户。此后,明女士以“曾是该户家庭成员”为由,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578604.66元。明先生及家人认为,明女士早已婚嫁迁户,在新居住地已享受宅基地及建房权益,未对案涉被拆迁房屋有任何出资与贡献,无权主张分割。于是,明先生联合家人共同委托南充陈凤义律师代理应诉。陈凤义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锁定争议焦点,稳步推进应诉工作。首先,他核查户籍与宅基地事实,调取户籍登记、户口迁移、婚姻登记资料,确认明女士已婚嫁迁户,不属于原户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嫁入地已获批宅基地并建有自有住房。其次,固定房屋出资贡献证据,收集村委会证明、村民证人证言、房屋修建记录、资金支付凭证,证实案涉房屋由明先生之子明诚(化名)出资修建,明女士未出资、未出力、未参与维护。再者,精准适用法律原则,依据《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规定,提出明女士已在新户籍地享有宅基地权益,不得重复主张原户籍地拆迁利益。然后,梳理拆迁政策依据,对照拆迁补偿协议、面积确认表、部门调查笔录,证明明女士已备注“婚迁迁走”,不属于本次拆迁安置受益主体。最后,在庭审中有力抗辩,围绕主体资格、共有基础、贡献义务、法律规定层层论证,全面驳斥原告诉请,为法院裁判提供充分事实与法律支撑。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南充陈凤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明女士要求分割578604.66元拆迁补偿款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31元,由原告明女士自行承担。在陈凤义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明先生一家成功保住全部拆迁补偿款,家庭财产权益得到完整、有力的司法保障。陈凤义律师提示,农村拆迁补偿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则与实务认定标准。农村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已在新居住地取得宅基地的,不得重复享受原户籍地拆迁利益;拆迁补偿分配以产权归属、出资贡献、户籍登记、实际居住、成员资格为核心依据,不当然按亲属关系分割;户口迁出、外嫁另立家庭、已取得宅基地的,一般不再属于原家庭拆迁补偿款共有人;对房屋无出资、无修缮、无共同生活、无贡献的,即便有亲属关系,也无权主张分割。遇到拆迁款分配、家庭财产争议、共有物分割、宅基地权属、继承析产等纠纷,务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固定证据、精准适法,最大限度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在面对各种法律纠纷时,像陈凤义律师这样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能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守护当事人的财产安全与家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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