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转让后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新公司一般需承担原公司的工资支付责任。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核心分析:公司转让不影响劳动者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约定。新公司若承继原公司权利义务,就有责任支付拖欠工资。关键在于确定新公司是否构成权利义务的承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考勤记录、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或邮件等。先与新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新公司支付。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确认新公司责任后,会裁决其支付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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