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拖欠社保和工资,劳动者可采取合法措施维护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和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因单位拖欠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存在拖欠行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款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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