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厂强留工人不给辞职是违法的,工人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工人享有自主择业权,只要履行了法定通知程序,就可解除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工人有按规定通知的义务,通知后即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工厂有配合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工人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且时间符合规定。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书面辞职信及送达凭证,如邮件、快递签收单等。寻求帮助: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咨询。法律程序:先按规定通知工厂,若工厂仍不配合,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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