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 准备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3. 撰写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工作情况及未签合同事实)。4. 提交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5. 参加庭审:按法院通知准时出庭,在法庭上陈述观点、出示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6. 等待判决:法院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相关法律规定可参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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