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告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法定义务,以及不签订合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如无法保障其权益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2. 如果员工仍拒绝签订,用人单位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员工拒绝签订的书面回复、谈话记录、短信微信记录等。 法律依据:这些证据有助于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证明用人单位已履行合理通知义务,是员工自身拒绝签订。3.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员工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应及时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按照上述条例规定,这样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只需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可避免后续更多法律风险。4. 若超过一个月员工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要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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