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是需要签订的。1.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也应签订劳动合同。2. 签订的好处:对劳动者而言,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自身权益。比如约定好的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若发生纠纷可依合同维权。对用人单位来说,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劳动争议。3. 不签订的后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之,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至关重要,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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