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因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履行地发生变化员工不同意随迁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首先公司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此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若协商不成公司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是否属于“重大变化”以及有无协商变更合同。实务建议:员工可收集公司搬迁通知、与公司协商的记录等证据。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员工需注意在规定时间内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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