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立案到裁决一般需要45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理并作出裁决。权利义务:仲裁委有按时裁决的义务当事人有知晓裁决结果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以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时间案情复杂是延长裁决期限的条件。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在仲裁过程中及时收集与劳动争议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关注进度:通过劳动仲裁委的官方网站、电话等方式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度。做好应对:若裁决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可考虑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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