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下班途中猝死一般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需符合上述特定情形才认定为工伤下班途中猝死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款。权利义务:职工一方希望认定工伤获得相应补偿但需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通常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关键构成要件:“上下班途中”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伤害”是关键猝死不属于这些特定事故伤害。实务建议:家属可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了解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准备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若对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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