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先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之后按仲裁流程主张权益。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同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核心分析:劳动者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基础。用人单位负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合同应承担相应责任。关键在于劳动者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实务建议:收集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流程一般包括受理、开庭、调解、裁决等环节。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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