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深圳劳动仲裁需前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核心分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可向该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益诉求用人单位也需遵循相关规定配合仲裁程序。关键在于双方存在劳动争议事实且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实务建议:首先劳动者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时需写明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提交申请后按仲裁委员会要求参加庭审如实陈述情况和提供证据。一般仲裁程序会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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