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应保障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有明确时间限制。权利义务:职工有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权利,单位有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经认定为工伤。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职工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证明工伤及治疗情况。申请确认: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关注流程:了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按要求准备材料和参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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