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辞职无需公司批准,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即可离职。若已提前通知且满一个月,公司不批不影响离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有自主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提前通知是为保障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交接。权利义务:员工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有权离职;用人单位应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关键要件: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的证据,如快递单、邮件等。沟通协商:可与公司人力部门再次沟通,说明已符合离职条件。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离职的有效性并责令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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