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员工因企业搬迁获得赔偿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补偿。若企业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未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企业搬迁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若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是关键。企业有提前通知和协商变更合同的义务,否则需支付补偿。补偿标准依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月工资。实务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及企业搬迁相关通知、公告等证据。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提交仲裁申请、等待受理通知、参加仲裁庭审、等待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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