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该规定旨在稳定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而言,可获得更稳定的工作保障;对用人单位来说,也需承担一定持续用工责任。关键在于满足相应情形,如连续工作年限等条件。实务建议:劳动者若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留意自身工作年限等情况。如符合条件,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要求。若用人单位拒绝,可收集自己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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